2008年2月1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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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律早援手 废旧电池好归“家”
本报记者 李道演

  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,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;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,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……当电池越来越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物品时,其对环境带来的污染也在日益扩大。然而,在现实中,很多废旧电池还是随普通的生活垃圾一起丢掉,废旧电池如何回收依然是个难题。
  温州市民王先生收集了整整一麻袋废旧电池却不知如何处理,小区物业公司以“不属于业务范围”为由拒绝接收,他联系了当地多个部门,也没有一个愿意接收。
  记者在杭州市内的部分小区看到,虽然垃圾箱上注明有“可回收”和“不可回收”的字样,但多数小区没有设置废旧电池回收专用箱。大部分高校宿舍楼里可以看到废旧电池回收箱的影子,只是箱内电池屈指可数,而有关“集中的电池污染比分散的危害更大”的消息,让回收废旧电池又无法为其找到最终归宿的高校学子无所适从。
  据了解,目前,在我国每年消费掉的70亿至80亿只电池中,回收率却不足2%。废旧电池对环境的危害如此严重,我国废旧电池的回收率又如此之低,巨大的反差凸现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。那么,如何给废旧电池安个“家”,如何有效处理这些“污染小炸弹”呢?
 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针对废旧电池的环境污染问题,国家环保总局在其颁布的“十一五”工作规划中,明确提出轻工行业要禁止生产锌汞电池。近年来,我省各地环卫部门也采取了多项措施,在很多垃圾箱上设置了“废旧电池回收孔”,在很多垃圾环卫中转站安放了废旧电池回收箱。
  但是,这些回收箱内的废旧电池能否最终得到无害化处理依然是个问题。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牵涉到生产、销售、使用等多环节,单靠一两个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。有关律师指出,今年欧盟开始实施的“要求强制回收废旧电池,回收费用由生产厂家来负担”的新规定对我国处理废旧电池污染具有参考意义。而针对目前老百姓没有形成自觉收集的习惯,应尽快建立健全的废旧电池自愿及强制回收体系,通过立法要求生产者、销售者收集其产品废弃物。同时,还要建立完善的废旧电池运输和储存管理制度,把好运输、储存关,防止二次污染。